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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09 14:47:26 點閱: 235 (199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0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67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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