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3-09 16:03:44 點閱:23
說明 :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2月23日,府教特字第1150060707號來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1、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2、申請人之父母,須為115年仍在監(所)執行者,且需附上115年度開立之在監證明,方符合申請資格。
3、需同時符合上述二項資格者才可申請,資格不符者將取消申請並不另行通知。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各區電話詢問:(02)2265-5909(北部)、(04)2242-0029(中部)、(089)231-033(東部)。
四、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