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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公告】彰化縣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徵件 (9月7日截止)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23 10:06:00 點閱: 377 (261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競賽公告】彰化縣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徵件

為鼓勵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從事美術創作,增進藝術創作素養與美術鑑賞能力,本校即日起辦理「彰化縣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徵件,歡迎有興趣的同學踴躍準備作品參賽。

一、參賽類別

國小組分為:

  1. 繪畫類
  2. 書法類
  3. 平面設計類
  4. 漫畫類
  5. 水墨畫類
  6. 版畫類

各類別適用年級、作品尺寸、使用材料及裝裱方式均有不同,請務必詳閱本公告附件之實施計畫及作品規格說明。

二、本校收件期限

115年9月7日(星期一)截止

請參賽學生於期限前,將完成之作品及附件規定之相關資料繳交至學務處,逾期恕不受理。

三、校內初審及送件原則

依彰化縣政府規定,國小普通班各類各組每校送件以10件為上限。本校將就收件作品辦理校內初審,經審查通過之作品,始由學校統一辦理網路報名及送件。

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賽、提升本校參賽作品之品質與競爭力,本校保留各類各組不足額推薦送件之權利。未獲推薦之作品,並不代表學生創作表現不佳,仍肯定每位同學投入創作的努力與用心。

四、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學生個人原創,不得臨摹、抄襲、由他人代筆或加筆,也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產製之成果參賽。
  2.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1件作品,每人至多參加2類;每件作品限由1人創作。
  3. 請依附件逐項確認參賽類別、年級組別、作品尺寸、材料及裝裱規定,不符規格者將無法送件。
  4. 經校內初審獲推薦後,由學校統一辦理網路報名,並通知學生及校內指導老師完成正式報名表確認及親筆簽名
  5. 正式報名表須由縣府報名系統下載列印,不得自行手寫或另行製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均須親自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6. 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報名資料之指導老師欄位應填寫「無」,不得空白。
  7. 書法類作品之報名表須以透明膠帶浮貼,相關規定請詳閱附件。

請有意參賽的同學善用暑假時間及早規劃、用心創作,並於期限內完成作品及相關前置作業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