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成長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4-19 11:19:27 點閱:8
補助原則: (一) 全國教育人員凡報名本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 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 二百五十 元。 (二) 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曾受補助之教育人員,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申請人如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補助;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
申請期限:考試完畢後請立即洽教學組填寫「學校請領名冊」及「准考證全程到考證明」送縣府教育處學管科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