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衛福部國健署)「116年健康促進學校特色獎勵競賽」辦法1份
張貼日期: 2026-10-13 14: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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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5年10月8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93701A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國教署自112至114年與衛福部國健署合辦3屆「健康促進學校特色獎勵競賽」,為擴大縣市及學校參與,衛福部國健署調整上開競賽形式為每2年辦理1次,採分層獎勵及分階段評選方式辦理,並依各獎項評選機制辦理書面審查、實地訪視或口頭報告審查,分為縣市、學校及個人等3個層級,並設縣市協力推動獎、卓越獎、特色獎及卓越貢獻獎等4類獎項,總獎勵名額為96至101名。 |
| 1、 |
縣市層級:設「縣市協力推動獎」;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代表所轄縣市參加。 |
| (1) |
「卓越獎」:設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及推動獎;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推派學校參加,參賽學校114學年度「體位適中比率」須優於當年度該縣市各學制平均值;「裸視視力不良率」及特定年級「未治療齲齒率」任一項優於當年度該縣市各學制平均值,且另一項指標表現由優至劣排序後,不得位於當年度該縣市最後25%。曾獲114年「卓越金質獎」之學校不得報名,且不得同時報名特色獎。 |
| (2) |
「特色獎」:分社區夥伴獎、創新課程獎、支持環境獎及健康服務獎等4類,每類設特色績優獎及特色佳作獎;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推派或學校自由報名,參賽學校分國小組及國高中組,並自社區夥伴獎、創新課程獎、支持環境獎及健康服務獎等4類獎項中擇一報名;曾獲114年「特色獎」之學校,不得報名曾獲獎之獎項,且不得同時報名卓越獎。 |
| 3、 |
個人層級:設「卓越貢獻獎」;由獲116年「卓越金質獎」或「卓越銀質獎」之學校提報1名符合資格之人員,經所屬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確認後推薦;推薦對象須為實際參與該校健康促進學校推動工作且具重要貢獻之人員。 |
| (二) |
報名及資料繳交期限:報名截止日為116年1月22日;書審資料繳交截止日:卓越獎及特色獎為116年3月2日、卓越貢獻獎為116年5月31日。 |
| (三) |
評選方式及標準:依各獎項性質訂定參賽資格及評選指標,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卓越獎通過書面審查者進入 第二階段實地訪視,特色獎通過書面審查者進入口頭報告審查,並依評選結果核定獲獎名單。 |
| 四、 |
為讓縣市相關人員瞭解競賽相關內容,衛福部國健署委請輔仁大學辦理2場競賽說明會,請於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報名,額滿將提前關閉表單: |
| (一) |
第1場(線上):115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2至4時。 |
| (二) |
第2場(實體與線上併行):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至12時,實體地點:輔仁大學于斌樓1樓谷欣廳(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
| 1、 |
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訪視各組榮獲特優、優等、甲等學校。 |
| 2、 |
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訪視受訪視學校。 |
| 3、 |
本縣國民中小學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訪視訪視委員。 |
| (四) |
請貴校視校務情形,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 |
| 五、 |
詳細競賽內容及說明如附件;本案相關疑義,請洽輔仁大學郭亭亞小姐或棘信元先生,電話:(02)2905-2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