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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師本土語文領域進修研習獎勵計畫

類別:專業成長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1-22 08:32:29 點閱: 235 (203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獎勵標準如下

1.修習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完畢取得加科登記教師證之教師,嘉獎2次

2.參加本縣本土語言研習(現職正式/代理教師及教支老師)時數達36小時者,獎狀1張

獎勵申請:欲申請者 請於學年結束前2週,檢附證書影本/研習時數統計表給教學組彙辦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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